时间:2020-11-12 13:21:44来源:互联网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 鲁全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 张盈华
《法治日报》记者 赵丽
《法治日报》实习生 邢懿铭
□ 对话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解决养老服务筹资问题
记者:根据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围,在原有试点城市的基础上,新增北京市石景山区、天津市、山西省晋城市等14个试点城市和地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扩至49个城市。长期护理保险能保障老人有尊严地老去吗?
鲁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后,能在一定程度上免除老年人的一些后顾之忧,从而构成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老年人一旦失能,不仅失去了经济来源,而且失去自理能力,需要有人长期进行照顾,而获得社会化照料的成本就成为老年人最大的经济负担。长期护理保险就是解决养老服务的筹资问题,所以我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至少在养老服务筹资方面,可以解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使老年人能够享受体面的、有尊严的、有质量的生活。
当然,要实现老年人有尊严地老去,仅靠这一项制度还不够,还需要依赖其他相关制度,比如无障碍设施、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等。
张盈华:从过去4年的试点城市来看,效果还是不错的。截至去年底,全国大约有9000万人被覆盖,这比原来特殊群体的制度覆盖面要大。在此之前,长期重度失能的人员,融易新媒体,要么由家庭来照顾,要么由一些福利院或者敬老院照顾,但这些其实是不够的。
另外从个体来看,的确解决了一些家庭的困难。以前,大家可以到市场上去聘请保姆,这其实是市场交易行为,缺少政府监管。而在试点地区,凡是要纳入长护险服务的,都要经过一个协议过程,它是一个协议管理的方式。因此它的服务的质量、服务方式以及服务频次等都被纳入了政府监管。
如果这项制度做得更宽更广,让更多人受益,我认为肯定能够保障重度失能老人有尊严地生活。
记者:自2016年起,我国在青岛、上海、宁波等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试点至今,此项制度是否可以在全国展开?
鲁全:从这个险种本身来看,具有向全国推广的必要性。但是社会保障制度是内嵌在整个经济社会系统中间的,所以它还要看现在的经济环境是否有推广到全国的条件。
我个人认为,目前在经济新常态,以及因为疫情而使得全球的经济发展都面临较大外部不确定性的情况下,试点的扩大还要审慎一些。因为保险制度的筹资主要来源于劳资双方,如果采取独立筹资的方式,意味着要加重用人单位的缴费负担。
当然,从这个制度本身的功能和必要性而言,是要走向全国统一的,但目前来看不同的地方还要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尤其是要根据企业的可承受能力,来决定是否推广。
不断完善多元筹资机制
实现互助共济责任共担
记者:在医保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现行试点城市大多数是否仍依赖基本医疗保险来筹资?如何实现互助共济、责任共担?
鲁全:考虑到整个经济环境,以及在不给用人单位增加新的缴费压力的前提下,目前大部分的试点城市都没有实现单独筹资,也就是说它没有单独再向用人单位去筹资,而是使用医疗保险的结余资金。
我个人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走向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它需要独立筹资。但是想要增加新筹资,可能现在整个经济环境还不允许,所以我觉得目前通过盘活医疗保险的存量资金,尤其是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是一个较好的方式。等到整个经济平稳了,企业的利润率提高了,就到了时机比较成熟的时候,再专门筹资就有了条件。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考虑到在其他险种的费率有所下降的情况下,做这样的结构性调整是有空间的,在不给企业新增缴费负担的情况下,实现独立筹资其实是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
记者:是否应进一步完善多元筹资机制,均衡各方责任,为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支撑?
鲁全:保险制度本身的筹资机制就是多元化的,包括用人单位、劳动者本身还有政府的财政补贴,所以一定是一个三方或者多方的筹资机制,最后让所有参保者中出现风险的人能够受益。所以社会化、筹资的多元化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一个基本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