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9 08:05:28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全国水环境形势总体改善,但工作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省份完成2020年任务还存在一定压力。为此,生态环境部已将今年前9个月各地水环境目标的完成情况函告了各省(市、区)政府。今年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生态环境部请相关地方高度重视仍然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部在发给各省(市、区)政府的函件中指出,2020年1-9月,全国1940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水体比例为81.2%,同比增加6.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为0.8%,同比减少2.6个百分点。全国农村“千吨万人”(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和长江经济带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稳步推进,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农村10725个“千吨万人”水源,9857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占总数的91.9%;长江经济带10030个乡镇级水源,8390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占总数的83.6%。
就各地存在的问题,生态环境部指出,2020年1-9月,广东省Ⅰ-Ⅲ类(好水)断面比例,山东、陕西等2省劣Ⅴ类(差水)断面比例与年度目标还有差距;全国7个省(区)共10个断面水质存在突出问题。其中,广东3个,内蒙古2个,山西、黑龙江、湖北、海南、云南各1个。依照《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四川省存在水质预警断面。
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农村应完成“千吨万人”(实际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据生态环境部介绍,截至9月底,云南、江西、山西、广东等4省“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进展相对滞后,其中,云南省的划定比例只有33.7%,名列倒数第一。
此外,长江经济带云南、江西等2省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相对滞后;山西、黑龙江、广东等15省(区)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90%,治理进度滞后。其中,山西省晋城、晋中、运城以及吕梁等4个城市被点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鸡西、鹤岗、绥化市被点名。广东省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东莞市、中山市、揭阳市等6城市被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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