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9 07:05:07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石飞 通讯员 朱睿
“感谢法律援助为我这个建档立卡贫困户主持公道,让我感到特别温暖。”10月27日,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上高桥回族彝族苗族乡居民李女士来到上高桥乡司法所,紧紧握住所长杨秀兵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上高桥乡某中学今年1月18日组织学生到大关县开展秋季篮球运动会比赛,比赛过程中,李女士的女儿陈某不小心摔倒造成左肘关节骨折,随后送到医院治疗,校方让李女士先承担医疗费用。
4月11日,李女士带着出院后的女儿到学校,要求校方赔偿相关费用,但因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相差太大起了争执。李女士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来到上高桥司法所法律援助窗口咨询求助。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认为李女士属于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于是,工作人员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帮助李女士向大关县法律援助中心进行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当天就受理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上高桥司法所和法律援助承办律师努力协调下,李女士与校方最终达成赔偿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李女士对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竖起了大拇指。
“这是法律援助助力精准扶贫的一个缩影。”云南省司法厅副厅长赵祖平告诉《法治日报》记者,近年来,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助力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作用,云南省司法厅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困难群众送去法律援助,出实招助力精准扶贫,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贡献法律援助力量。
今年5月起,云南全省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建设活动,分别从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等三个方面提出10项法律援助惠民便民措施。其中,法律援助范围将不断扩大,将因疫情导致的劳动报酬支付、劳动关系解除、工伤赔偿、房屋租赁等纠纷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据介绍,云南省开展“助力最美逆行者”专项行动,对抗疫期间援鄂医务人员,以及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志愿者等免予审查经济困难状况;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经济困难证明的申请人,可以采取个人书面承诺方式申请法律援助;对因疫致贫的劳动者、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因疫返贫群众,与相关部门对接后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将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妇女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将已完成户口登记的经济困难回流边民、非法婚姻案件中经济困难未成年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还不断创新和优化法律援助服务方式措施,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云南法网、云南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云岭法务通(法律服务机器人)、“法润脱贫”微信群等方式就可申请法律援助,并可以“预约办”“在线办”“掌上办”。
此外,云南省法律服务工作者还走进千村万户,了解、掌握脱贫不稳定户、贫困边缘户的法律援助诉求,推出有针对性、有实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低保人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户也可以通过就近的乡镇、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获得法律援助。
“脱贫攻坚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向贫困户、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有效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助其早日摆脱贫困,是助力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的一项不行或缺的重要举措。”赵祖平表示,下一步,云南省还将继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法律援助需求。
,融易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