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11:07:51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战海峰 通讯员 韩姝 王秀丽
近日,重庆市大渡口法院审理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认定搭建延伸平台增加房屋火灾隐患,超出相邻关系人适度容忍义务,判决拆除该平台,恢复建筑物原状。
家住大渡口区双龙路某小区的谢大妈很苦恼,同层的邻居自行将房屋的生活阳台向外搭建,延伸到了她房屋的厨房外墙,使得双方房屋之间原本存在的空间隔断不复存在,她家的厨房窗户就紧邻搭建平台。谢大妈认为邻居搭建的该平台对她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存在安全隐患。与邻居协商未果后,遂向大渡口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邻居拆除搭建的平台并恢复原状。邻居陈小姐也感到很委屈:2019年4月购买该房屋时,该延伸平台就已由前户主已经搭建好,且楼上楼下也有不少其他业主搭建了类似平台,陈小姐并不认为该平台会对谢大妈的生活造成影响或存在安全隐患。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承办法官认为“虽然陈小姐家房屋生活阳台的延伸平台并非她搭建,但她现在是该房屋的业主,所以应承担该房屋引发的相关权利义务。”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实地查看了该平台,并走访询问了大渡口区消防队。“消防队员告诉承办法官,判断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主要是看是否有易燃物。根据现场查看情况来看,陈小姐放置在延伸平台上的洗衣机、置物架及悬挂的窗帘等诸多物品均属于易燃物,该延伸平台的确存在加大谢大妈房屋火灾隐患的风险。”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搭建的延伸平台系为生活之用,即使搬离现在放置的洗衣机等物品,仍不能排除今后放置其他生活物品存在易燃性的可能。同时,火灾隐患的原因是相互的,厨房本身是用火用电场所,对于内外部的防火条件要求高于房屋其他功能分区。谢大妈家的厨房因陈小姐家的延伸平台占用了双方房屋之间原有的安全距离空间,且延伸平台距离谢大妈家的热水器排气管较近,既有可能因此增加了陈小姐家的房屋火灾隐患,也对谢大妈家的厨房外部防火条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超出了谢大妈作为相邻关系人适度容忍的义务。此外,该延伸平台紧邻谢大妈家的房屋,亦对其生活、居住条件的舒适性、安全性、私密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故判决陈小姐拆除该延伸平台,恢复建筑物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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