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4 15:04:02来源:融易新媒体
□ 殷啸虎 (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
唐武宗会昌年间,发生了一起县令盗用“程粮钱”的案件。这本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但由于当朝宰相李德裕夹杂个人恩怨插手此案,使得案件的处理偏离了法制的轨道,最终成为了政治斗争的工具,并对当时的政治局势产生了重大影响,也成为导致李德裕个人悲剧结局的重要因素。
“牛李党争”是唐朝中后期出现以李宗闵、牛僧孺为代表的“牛党”和李德裕为代表的“李党”两派政治势力之间的争斗。两“党”之间本是普通的派系之争,但发展到后来,双方从各自的派系私利出发,互相排斥,成为了不同政治立场、政治派别乃至政治利益之间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在唐穆宗、唐敬宗、唐文宗三朝,两党交替进退,一党在朝,便排斥对方,以至于唐文宗李昂发出了“去河北贼易,去朝中朋党难”的感慨。
开成五年(840年),唐文宗去世,在选择继承人的问题上,官僚集团和宦官集团发生了冲突。最终宦官集团取得了胜利,立唐文宗的弟弟李炎(原名李瀍)为帝,是为唐武宗。唐武宗即位后,立即召回了受到“牛党”排挤的李德裕。李德裕回朝担任宰相后,大力整顿朝政,对外大破回纥,稳定了西部边疆;对内遏制宦官势力的膨胀。特别是在用武力削藩、维护朝廷权威方面,力排众议,发动了讨伐泽潞镇的战争。
会昌三年(843年),盘踞泽潞镇的昭义节度使刘从谏病逝,其侄刘稹要求袭任节度使。包括其他宰相在内的大臣们多认为讨伐刘稹“国力不支”,建议答应刘稹的要求。唯独李德裕坚决主张出兵征讨。经过一年多的战斗,刘稹被部下杀死,泽潞镇的反叛被平定。这一胜利极大震慑了各地藩镇势力,增强了朝廷的权威,营造了“会昌中兴”的局面。
就李德裕个人而言,虽然对朋党斗争也深恶痛绝,他回朝担任宰相后同唐武宗第一次谈话就是抨击“朋党”的。李德裕说:“致理之要,在于辩群臣之邪正”“故正人一心事君,而邪人竞为朋党”。因此,不能让朋党操纵朝政,“先帝深知朋党之患,然所用卒皆朋党之人,良由执心不定,故奸邪得乘间而入也”。但他执掌朝政后,却依然延续了这种“朋党”斗争。此前牛僧孺已经以宰相的身份外放为淮南节度使,李德裕任宰相后,继续对他进行政治追杀,将他改任太子少师这个虚职;李宗闵被罢免宰相后,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但李德裕指控他与前昭义节度使刘从谏来往,不宜再在东都洛阳任职,将他贬为湖州刺史。同时,由于对回纥和藩镇战争的胜利,大大提升了李德裕的威望,增强了唐武宗对他的信任,他个人也开始独断专行。正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发生了吴湘盗用“程粮钱”案处理的争议。
吴湘是江都县令。当时,为了鼓励外国客商通商往来,根据他们回国路程的长短,由政府给予路程补贴,称为“程粮钱”:东南水路的为“入海程粮”,西北陆路的为“度磧程粮”。而官吏因公出差,根据路程远近给予相应的补贴,也属于“程粮钱”。吴湘利用职权,贪污、盗用了不少“程粮钱”,还强娶所部百姓颜悦的女儿。时任淮南节度使的李绅(古诗“锄禾日当午”的作者)巡按江都时,发现了这一案件,经过审理,将吴湘判处死刑。
按照《唐律》规定:“诸监临主守自盗及盗所监临财物者,加凡盗二等,满三十匹绞。”此外,诸监临之官,娶所监临女为妾者,杖一百。两罪并发,以重者论。因此,李绅判处吴湘死刑,也有法律依据。但由于李绅在政治上属于李德裕一党,而吴湘的叔父吴武陵当年曾得罪过李德裕的父亲李吉甫,李德裕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因此,李绅判处吴湘死刑,似乎也有取悦李德裕的意思。为此,不少人认为此案判得过重了,要求对案件重新进行审查。
于是,朝廷派监察御史崔元藻和李稠两人进行复审,崔元藻等经审查后认为:吴湘盗用“程粮钱”的罪行属实,但数额没有达到判处死刑的标准;而强娶颜悦之女的行为同事实有差异。按理此案应由大理寺进行详断,但李德裕却利用职权强行干预此案,不交大理寺详断,直接按照李绅的意见,判处吴湘死刑,并将崔元藻贬为端州司户,李稠贬为汀州司户。李德裕这种以个人权力干预司法的行为引起了众怒,谏议大夫柳仲郢、敬晦等人上疏力争,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但唐武宗还是支持李德裕,将吴湘处死了。
好景不长,唐武宗做了六年皇帝,因服用道士配制的“仙丹”而暴亡,宦官拥立皇太叔李怡(后改名李忱)为帝,是为唐宣宗。唐宣宗对李德裕专权非常厌恶,即位后就让他以宰相身份出任荆南节度使,解除了他的宰相职务。不久,又免去了他宰相身份,改任东都留守,并任命属于“牛党”的白敏中为宰相,凡是先前受到李德裕排挤打压的官员,都得到相应提拔重用;而李德裕任用的官员都遭到贬斥。也正是在这种情形之下,吴湘一案又一次被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