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3 16:27:07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为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党委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切实统筹协调和指导社区矫正工作,推动西藏社区矫正工作再上新台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设立西藏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10月30日,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社区矫正法》主要内容,通报近年来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矫正工作。
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何文浩在出席会议时指出,西藏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各相关方面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和教育矫正质量,实现了安全稳定和“接的上、管得住、控得好、矫正好”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社会不安定因素。各级各相关方面特别是广大社区矫正工作一线的同志们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中,展现了忠诚的政治品格、真挚的为民情怀、良好的职业精神、顽强的工作作风。
何文浩强调,要坚持依法管理与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专门机关为主体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统一、法律责任与权利义务相统一、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统一、提升专业化水平与加强保障相统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建设。
何文浩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准确实施《社区矫正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得重要任务来抓。要学深悟透,准确把握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努力推动《社区矫正法》入脑入心。要切实担负起普法责任,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要加强请示报告和沟通协调,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向有关部门通报贯彻实施情况,确保《社区矫正法》顺利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改进工作作风,注重调查研究,为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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