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3 09:02:21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自然资源部11月2日通报说,今年第三季度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4处。同时还发现并制止堤坝、施工便道、浮桥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7处;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8处。其中,有政府及部门违法用海、用岛问题。自然资源部表示,这些案件均已移交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自然资源部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继续坚持“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开展高频率的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通报并移交查处涉嫌违法用海用岛案件,坚决将违法填海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第三季度未发现大规模违法填海现象。
针对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填海的4处,自然资源部表示,均位于福建省,涉及海域面积约1.38公顷。其中,2处位于宁德市霞浦县,涉及海域面积分别约0.50公顷、0.58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分别为霞浦县鑫港建设有限公司、霞浦县新陆交通投资有限公司;1处位于福州市罗源县,涉及海域面积约0.07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罗源县松山镇北山村村委会;1处位于莆田市秀屿区,涉及海域面积约0.23公顷,涉嫌违法填海主体为个人。
此外,第三季度还发现并制止堤坝、施工便道、浮桥等涉嫌违法构筑物用海27处,涉及海域面积约8.55公顷,27处中既有个人、公司也有政府及部门。其中,辽宁省长海县广鹿岛镇人民政府违法用海0.25公顷,河北省黄骅市农业农村局违法用海0.706公顷;浙江嵊泗县交通运输局违法用海0.091公顷。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用海多达8起。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第三季度发现并制止涉嫌违法用岛8处,面积约1.02公顷,涉及辽宁、浙江、广东三省。8处违法用岛案件中的一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铲海关违法使用位于广东省的大铲岛,涉及面积0.15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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