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2 18:28:45来源:融易新媒体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阙天舒教授说,从全球治理的层面来讲,《巴黎协定》的签署为全球气候治理奠定了基本格局和坚实基础,是促进全球气候治理正义实现的重要实践,美国的退出无疑公然违背了协定达成的气候治理共识、推卸气候治理的责任,会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发展和全球气候治理正义的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阙天舒进一步指出,作为世界范围内的科技强国和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美国此举无疑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治理气候问题带来了挑战,加大了全球气候治理难度。一方面,根据协定,发达国家本应实现在2020年之前每年提供资金1000亿美元,在2020年之后每年提供不少于1000亿美元。美国退出《巴黎协定》表明,这个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也就没有了。同时,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自主减排贡献依赖的是发达国家的技术,美国的科技实力毋庸置疑,其退出不仅是资金缺口的增大,还有其减排技术的撤出。另一方面,美国本就是世界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在失去《巴黎协定》的束缚、增加对传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后,会进一步加大气候治理的压力,实现协定确立的目标会更加艰难。因此,美国退出《巴黎协定》使得全球气候治理的资金、技术挑战增加,减排目标实现的难度加大。
对此,张生也认为,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国际气候治理的格局,影响了全球减排和控温目标的实现,未来世界气候治理布局和规划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第一,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以及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不再履行自主减排承诺,将使减排国际行动大打折扣;第二,美国不再履行资金援助承诺,使得发达国家每年1000亿美元的出资目标难以实现,增大了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资金的缺口,削弱了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也会迟滞全球低碳技术的革新;第三,美国退约会降低各国参与国际气候治理合作的信心,阻挠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
违反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面对层出不穷的全球性问题,国际法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工具,而美国也曾在建立以《联合国宪章》为核心的现代国际法体系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善意履行条约义务是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基本原则,国家对条约义务的切实履行是遵守和执行国际法规则的核心。
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美国作为缔约方,应当采取措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率先履行减排义务。然而,自1992年10月批约以来,美排放量仍持续快速增长,且增长趋势保持了15年之久,直至2007年左右才达到排放峰值。2010年,美向公约秘书处通报,承诺到2020年将在2005年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上全经济范围减排17%。但根据美最新温室气体清单报告,截至2018年底,美温室气体排放量比2005年仅下降10.2%,勉强完成其减排目标的60%。2015年,奥巴马政府提出新的气候行动目标,承诺到2025年要在2005年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上排放下降26%至28%。特朗普政府已于2017年6月宣布拒不履行以上目标,擅自毁诺。
林灿铃说,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面对的一个极其严峻的课题,成为当今国际关系的博弈点,是国际立法的一个焦点和重点问题。在应对气候变化这一关乎人类存亡的课题上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相关立法缺乏追责机制,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到《京都议定书》再到如今的《巴黎协定》,都存在这个问题。
“美国的退出会产生不利影响,它的利益同盟者受其羁绊肯定会有所顾忌而放慢脚步,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同时也会对某些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产生不利影响,客观上减缓‘应对气候变化国际立法’进程。”林灿铃说。
张生说,从更广泛的层面看,美国单方退出国际条约,对国际法律关系的稳定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并损害国际社会通过缔结协定应对重大国际问题的合作与努力。自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成为施政的核心,在对外关系上,特朗普政府奉行单边主义、孤立主义和保护主义。在这样的理念影响下,美国政府对相关国际法规则在很大程度上采取怀疑、忽视甚至是完全践踏的态度,突出体现为频繁退约和退群,对二战以来形成的多边国际经贸法律体制造成极大的冲击,也给全球化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