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1 16:10:37来源:融易新媒体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杨英
“人心似铁,官法如炉。”这句名言出自明代文学家冯梦龙的《警世通言》。近年来,这个以冯梦龙名字命名的冯梦龙村持续挖掘《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三言”中的法治内涵和元素,不断探索实践,创新村民议事、党员评事、律师询事、法官断事“四事”工作法,真正让法律“走”进村,纠纷不出村,蹚出了一条乡村治理新路子。
“我们建日间照料中心,是打算通过‘半托管’的方式,让我们村里老人得到更好的照顾。有什么想法和建议,大家都说说。”近日,一场关于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相关事宜的村民大会,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村举行。
“建日间照料中心想法好。但好事要办好,得有专人管。”“中心准备提供哪些设施和服务,是否涉及定价,还有安全问题,这些都要考虑周全。”……小小的方桌旁围坐着20多位村民,你一言我一语讨论起来。
自2018年该村开设村民议事堂后,逐渐形成村民议事制度,把村民想要的和村里想做的结合起来,让村民和村干部面对面讨论问题商量办法。
“近些年,农村新问题多,我们在决策实施之前,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只要大家坐在一起好好商量,基本上什么问题都好解决。”冯梦龙村村书记董明明说,如今村民议事的议题,已从原先的家长里短,变成了现在大家所关心的集体经济如何发展、村庄环境如何改善、村庄发展如何加快等。今年以来,村庄防疫封路设卡、村庄保洁考核办法、民宿农家乐补贴政策、三星级康居乡村建设等项目都在村民的共同协商下得以顺利推进。
在董明明看来,村民议事制度是个治村法宝,借助村民议事平台,民意“零距离”,干群“面对面”, 村里事情大家商量办,村庄的未来充满了更多可能性。
自治为基,法治为本。讨论村务、调解纠纷要靠群众参与,更要靠法律保障。今年以来,冯梦龙村村民议事主体越来越多元化,通过建立村法律顾问制度,律师、法官等也参与到村民议事中,依法评判,共同处理解决问题。
在冯梦龙村村民议事中有一位特殊成员,她是村里专门聘请的法律顾问郏怀萍。最近,冯梦龙村要处理一些多年未处理的债权债务,都由郏怀萍负责把关。为合法消核处置这批债权债务,她给出了不少法律意见。
“以前是事后问法,现在是事前询法。村干部、村民的法律意识都提高了。”董明明说。村里的大事要讲法,小事琐事也要讲法,现在邻里纠纷、合同纠纷、事故赔偿等,村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先找法律顾问咨询。
前不久,在村法律服务点,黄埭镇司法所所长、村法律顾问、调解员、村党员代表等组成了服务团,就村里两户村民间因竹林及自留地纠纷而不愿意打通断头路一事开展“律师询事”。前期双方各执一词,吵得不可开交。所幸专职律师从法律角度给出了处理建议,加之村调解员、党员代表从情理角度逐一进行劝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化解了纠纷,断头路也得以打通。
“别看法律服务点地方不大,但发挥的作用着实不小,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农民家门口,村民很欢迎。”董明明说。
冯梦龙村的法律服务点,配备了法律顾问,除普法宣讲推动村民守法外,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办理公证预约、法律援助预约等服务事项,为村集体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进行“法治体检”,成为了依法治村的重要力量。
“党员评事”是冯梦龙村在乡村治理工作中做的一道“加法”。结合基层治理网格化,冯梦龙村采取“支部+网格”的模式,设立村老书记工作室、乡贤工作室,组建村民义工队伍,村里的党员被派驻到网格点,直接听村民的声音,直接解决问题,通过“红色调解”引领和谐村居新风尚。今年以来,“党员评事”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起,化解重大上访事件1起,实现了矛盾不出村。
除了“律师询事”“党员评事”,“法官断事”也是冯梦龙村用法治途径解决纷争的一次尝试。一张小桌、几个板凳,一个“法庭”就齐全了。作为相城区首个无讼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冯梦龙村携手当地法院建立“法官断事”制度,设置“法官驿站”,通过法官进村居,开展网格巡回法庭等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提前介入邻里矛盾,将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当地的涉民生案件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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