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30 13:08:36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近日,记者从天津海事法院了解到,该院立足于海事审判职能,充分发挥海事司法专业化与跨地域管辖双重优势,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海事纠纷,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海事司法环境。
近年来,天津海事法院先后制定《关于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意见》等方案;与京津冀地区法院、涉海职能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签署协作协议18个,切实凝聚与发挥保障合力,真正把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实在行动上。
为更好服务京津冀三地当事人,该院先后设立秦皇岛审判庭、曹妃甸审判庭、巡回审判庭三个派出法庭,并设立14个巡回审判点,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与就地收案、就地调处纠纷工作。2014年以来,三个派出法庭受理案件3506件,占全院诉讼案件受案总书得38.72%。
同时,他们不断夯实三地“民生保障网”,2014年以来,审理执行涉民生案件近2000起,切实维护京津冀地区沿海渔民、农民工、船员及家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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