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6 01:05:26来源:融易新媒体
2020年10月23日起,经公示已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录入本人及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调京信息,提交初审。待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对所填写信息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可自行打印相关表格,连同本人及随迁子女落户材料一并提交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审核。在申报阶段以居住在配偶名下住所获得积分的,还需提供此前上传的婚姻关系凭证原件。为进一步简化落户手续办理流程,今年将试行电子调函,调京信息核准通过后将直接发送电子调函,申请人可自行打印调函前往公安分局办理落户手续,如无随迁子女且无其他需提交凭证原件的,无需再向区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6.2018、2019年积分落户办理情况如何?
答:实施积分落户政策是本市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逐步推进解决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普通劳动者落户问题开辟的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三年来,全市共有35.3万人参与申报,2018、2019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12046人,截至目前已有11557人办理完成落户手续,随迁子女8848人,实际落户20405人,其余符合条件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正在陆续办理中。
7.本市如何保障常住外来人口享有相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权利和便利?
答:北京市作为超大型城市,一方面要为生活在这里的所有人提供好服务,另一方面又要努力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矛盾,实现可持续发展,融易新媒体,在多难中实现这种平衡需要一个过程。长期以来,广大劳动者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融入感和归属感,是本市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前,本市已形成了以居住证为载体的“3+6+7”政策体系,已经覆盖了常住外来人口。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可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3项权利,“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等6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等7项便利,依法保障常住人口的基本权益。
在此基础上,为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意见要求,本市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持居住证可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居住证持证人在本市可享有奖助学金、老年人优待、临时救助等公共服务,符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条件的还可享有参加中职高职考试、申请共有产权房和公租房、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小客车指标等公共服务,同时持续研究提升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居住人员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