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0 01:15:16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日前,西藏自治区发生一起违规登山行为。10月1日晚,西藏自治区体育局获悉有7名登山者未向登山管理部门报备、未获得登山许可,私自攀登海拔7034米的卓木拉日康峰,其中3人处于失联状态。区体育局立即安排西藏高山救援队和协调西藏圣山登山探险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救援力量、携带专业装备,迅速赶往事发地开展救援工作。经与当地警方、蓝天救援机动队共同努力,确保了7名登山者生命安全。
根据《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国内外登山者在西藏海拔5500米以上相对独立山峰进行攀登、攀岩、滑雪、滑翔等探险活动时,必须向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申报内容包括人员、登山线路、行动计划等信息。违规登山者普遍存在登山知识和技能缺乏,对山峰情况不熟悉,登山装备简陋,没有专业登山向导与协作引导等问题,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登山是一项专业性强、风险性大的体育运动,违规登山不仅扰乱正常登山秩序,还易发生险情,危及登山者和救援人员的安全。区体育局呼吁登山爱好者,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到登山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切勿私自登山,以便登山管理部门掌握登山者的行踪,遇到危险时及时施援;要在专业高山向导和协作人员的专业服务和保障下,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展登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