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10 00:14:54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近日,贵州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制定了《贵州省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据悉,《细则》分为总则、组织机构、诊断评估内容和标准、诊断评估方法和程序、复核与监督、附则等六个章节,该细则对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内容与标准作出规定,诊断评估的内容包括生理脱毒评估、身心康复评估、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及行为表现评估。
《细则》规定,诊断评估分为收治入所诊断、生理脱毒转段评鉴、执行一年后诊断评估和期满前诊断评估四个阶段。戒毒人员经执行一年后诊断评估,其生理脱毒、身心康复、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达到“合格”行为表现评估按照计分考核奖分情况,分别提出按期或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戒毒人员经期满前诊断评估,其生理脱毒、身心康复、社会环境与适应能力评估结果中有—项“不合格”的,戒毒所应当结合计分考核情况提出延长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意见。
贵州省禁毒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细则》的出台,是扎实推进贵州省禁毒“大扫除”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工作,提升诊断评估工作水平,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了制度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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