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6 14:12:25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许海鹏
近日召开的江苏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会提出,通过重点实施“五大行动”,确保到2022年实现“两完善三提高”目标任务,到2035年法治乡村建设水平居于全国领先行列。
这“五大行动”包括:实施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完善行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司法行政牵头实施,组织、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同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群众自治有机衔接,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落地见效;实施法治乡村建设基础强化行动,县级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加快“一所五站点”转型发展,多方汇聚律师、公证、仲裁、调解、法援等法律服务力量,有效整合区域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新乡贤工作室、学法中心户等服务管理资源,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帮扶;实施法治乡村建设惠民服务行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建好农村法律服务大数据,探索建立村民法律服务个性化档案,精准推送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产品;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载体优化行动,强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持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专项行动,注重培育不同类型、不同主题的村居法治文化品牌项目、特色节目和学法阵地;实施法治乡村建设精准扶贫行动,建立健全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及时主动对接乡村企业、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建扶贫项目,将法律扶贫工作融入乡村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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