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6 08:34:44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占江 帅标 通讯员 温海敏
近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院长曹庆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涉及校园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
2019年9月22日,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浏阳某中学食堂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发现该校食堂采购的由浏阳某米粉加工厂生产的优质鲜米粉和优质扎粉中含有脱氢乙酸和苯甲酸的成分,该米粉加工厂存在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问题,经过调查核实,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米粉加工厂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233元,并处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浏阳某米粉加工厂不服处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依法维持了行政处罚,该厂仍然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当事人双方围绕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裁量是否适当以及双方争议的承检机构的资质、抽检程序、听证程序等方面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庭审规范有序,重点突出。通过二个小时的法庭审理,合议庭休庭评议,认为浏阳某米粉加工厂存在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事实,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厂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和浏阳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恰当,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予以维持,当庭宣判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对于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而言,食品安全更至关重要。宣判后,审判长以案释法,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从严执法予以肯定,对食品生产企业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切实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提出了要求。该案通过庭审直播并当庭宣判,为全社会提供了一堂校园食品安全的法治公开课,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妥善处理涉食品安全纠纷,加大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力度,特别护卫校园舌尖上的安全,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审判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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