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1 03:01:14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两周年之际,该院正式出台《关于为促进北京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互联网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将进一步健全互联网司法智能化应用机制,深化互联网司法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司法数据、政务数据与社会化数据平台对接,推进“天平链”与“版权链”“融信链”等行政、行业数据的跨链融合,建设版权、金融等纠纷类型的协同治理机制,并以各类型化案件为突破口,发现治理漏洞,调动社会资源,输出治理范式。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创新互联网司法便民利民机制,通过大数据进行诉讼成本、诉讼风险、诉讼证据分析,为当事人提供精准诉讼服务,引导当事人选择合理的解纷方式。建立“示范诉讼+多元调解”机制,发挥集中管辖优势和信息化建设优势,依法妥善审理涉新交易新模式新业态中的潜在、批量案件,力争通过一次样板式庭审、一份示范性裁判、“一揽子”引导纠纷高发企业高效处理。
同时,北京互联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作用,坚持鼓励创新和包容审慎原则,合理确定新经济新业态主体的法律责任,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积极条件。其中,将通过司法裁判、类案审判指引等明确网络环境下新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保护范围,对新型创作成果的法律属性及时予以确定,维持保护创作者热情,加强数字版权保护;有效利用惩罚性赔偿规则,促进平台企业合法经营,强化平台资质审核责任;明确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商业使用规则及边界,督促、引导互联网企业合法合规收集使用数据,努力在产业健康发展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动态平衡中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制裁网上侵害人格权行为,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加大对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监督、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力度,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在智能化应用方面,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加快实现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互联网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持续落地互联网技术应用的司法新场景。
此外,北京互联网法院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完善确权、登记和公示等基础功能,形成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继续加大“e版权”等类型化纠纷诉源共治体系建设,协调各方优势,发挥示范效应。通过综合施策,为促进北京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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