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10 20:12:29来源:融易新媒体
□ 刘 峰
散发小卡片导流宣传、幕后操纵输赢概率、倒卖身份信息洗钱、坐庄抽红获利……近日,吉林省长春市警方成功端掉多处“百家乐”“吉林快三”赌博窝点,彻底斩断以奚某某为首的跨境赌博团伙犯罪链条。
赌博源于人性的贪婪和投机心理,是人类社会始终无法根除的痼疾。在历史上,人类与赌博的斗争由来已久,那么,在中国古代,又是如何打击赌博的呢?下面介绍一则宋代的案例。
有个叫支乙的人,他的老婆叫阿王,是一名娼妓。支乙在衢州南市上有一楼一底的铺面,楼下开茶馆作伪装,楼上就开设柜坊,也就是赌场。他把自己娼妓出身的妻子当作诱饵,诱惑人们参与赌博。支乙还纠合了若干同伙,跟他一起设局,骗取赌客的钱财。一个叫陆震龙的人,家里有些薄财,不幸成了支乙等人的猎物。
在他人的引诱下,陆震龙揣着二百五十贯赌资来到了赌场,从他的表现看,这个人的确有点“二百五”。支乙以及他的同伙与陆震龙赌掷骰子,骰子早就被做了手脚,陆震龙的二百五十贯筹码很快就输光了。和所有的赌徒一样,陆震龙不甘心就此收手,又从家里取来仅剩的一百五十六贯,希望能在赌桌上翻盘。结果可想而知,这一百多贯很快又输光了。赌红眼的陆震龙把自己身上的衣服都押上了赌桌,最后输了个精光,赤身裸体,连家都没法回了,还欠下了二十贯的赌债。
支乙等人逼着陆震龙还钱,“要是不还钱,我就上门追债;还是拿不出钱来,那就报官”。陆震龙又是懊悔,又是害怕,狼狈回到家中之后,走投无路,便在家中自缢而死。支乙等人图财害命,是这出惨剧的罪魁祸首。
讲史者语:在宋代,对赌博的打击是非常严厉的。按照《宋刑统》的规定,赌博财物的,“各杖一百”。如果财物数额巨大的,按照盗窃罪论处。就算是输钱的,也不能免罪。至于提供赌博场所、赌具,聚众赌博的,同样依法严惩。只有一个例外,就是赌“饮食”的,也就是谁输了谁请客吃饭,这种情况不构成犯罪。《宋刑统》对赌博的处罚还不是最严厉的。宋太宗的时候,还下令对首都开封境内包括赌博在内的几种不法行径进行严打,其中包括聚众赌博、开赌场、屠食牛马驴狗、私自销毁铜钱铸造器物等,顶风作案的,处以极刑。包庇罪犯、知情不报以及把房屋出租给他人开赌场的,同罪。
赌博可以使人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严厉打击赌博行为,无疑是正确的。同时,赌博行为植根于人性阴暗的一面,难以根除,所以,与赌博的斗争注定是长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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