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09:44:55来源:融易新媒体
各地司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护理念,严守诉讼程序,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全力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如在周某等38人涉黑案中,湖北法院为被告人指派了32名法律援助律师,协调安排律师通过远程视频会见被告人。
与此同时,江苏、广东、陕西、湖南、湖北等地司法机关多措并举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庭审前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庭审中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权。
为防范冤错案发生,各地司法机关积极运用庭前会议制度,就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依申请依法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今年6月,刘某旺等21人涉黑案在陕西省武功县开庭审理,有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法院审查后及时向检察机关发函,对相关证据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及时给予答复,确保了定案证据的合法性。
安徽桐城法院为年龄偏大的被告人安排医务人员待命,为聋哑被告人提供手语翻译并指定辩护人;湖南嘉禾检察机关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公正司法有力度有温度。
“尽管不少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可谓罪行累累,但其合法诉讼权利仍应得到保障,这是体现一个国家刑事司法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说,在这方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受了考验,得到了检验,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打财断血
5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某森等7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处陈某森有期徒刑2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罚金7503万元。本案判处罚金共计1.45亿元。
“这一涉黑组织存在时间长达20年,要完美剥离涉案财产,区分陈某森等人的个人财产和家庭财产存在特别大的困难。”承办检察官、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周洁坦言。
周洁介绍说,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在提前介入阶段,重点引导公安机关深挖细查陈某森涉黑案的财产问题,提出将财产卷单独制册。之后抽丝剥茧,依法认定涉案财产,获得法院的支持和采纳。
记者梳理发现,依法没收个人财产并处罚金,几乎成为司法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标配”——为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生血”能力和死灰复燃的机会,司法机关充分运用财产刑处罚手段,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努力实现“黑财清底”。
河南等地法院出台黑恶犯罪涉案财产审判执行工作指引,详细规范涉案财产处置问题;湖南法院明确要求建立扫黑除恶涉财产刑案专项台账,实时掌握执行进展;广东等地法院就涉黑涉恶财产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各地努力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利益链条全挖出,彻底摧毁、打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与此同时,司法机关认真处理好“打财断血”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关系,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涉黑涉恶人员与一般企业经营人员,严格区分合法财产和非法财产,切实保护合法财产、合法经营。
“是涉案财产还是合法财产,最主要的是看其与犯罪的关联性。如果财产是犯罪分子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如果是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阮齐林说,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司法机关要做到在法治框架下“打财断血”。
张建伟评价说,司法机关依法开展黑恶案件“打财断血”,避免“一刀切”,严格区分涉案财产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不仅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也有助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声誉,得到人民群众更广泛的拥护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