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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部分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而未补”(2)

时间:2020-08-25 00:13:53来源:融易新媒体

阿其拉图原打算在改良的农田上种甜菜等经济作物,但因成本太高,只能改种玉米,收入少了近40%。他说:“正常应该5月初播种,因为没有钱拖到了6月初才种下,误了种玉米的时节,只能种些不值钱的青贮玉米。”

政府职能转隶 项目资金难要

为了讨要补助资金,十余家合作社60多名农民代表从今年3月开始到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农牧厅等部门反映,然而多部门相互推诿,将“没办法”“没政策”当托词,导致问题至今没有解决。

记者调查了解到,问题拖而未决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隶属于内蒙古自然资源厅的农田整治职责划入农牧厅。根据内国土资字(2017)441号文件规定,内蒙古2017-2018年度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进行财政资金补助。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中心整治科科长张宏飞说,政府职能转隶后,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再承担土地整治项目的职责,因此没有向这个项目的拨付渠道。

为解决项目资金没着落的问题,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向自治区政府提出两项解决建议:一是建议责成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予以解决遗留资金问题;二是建议由农牧厅承接在建未移交建设任务,用未移交建设任务抵顶国家下达给自治区的高标准农田任务量,使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解决该遗留问题。

近期,自治区财政厅牵头出台文件,将2017、2018年的“先建后补”项目纳入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用2020年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支付“先建后补”项目的遗留资金。

自治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负责人介绍,2019年自治区进行农田整治项目职能转隶时规定,已完工验收项目全都移交农牧部门,基本竣工和在建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继续实施。永志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社的土地整治“先建后补”项目,未完成最终的验收和资金拨付,属于未完工项目,应继续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实施和拨款。

这位负责人说,中央下达的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只能用于新增项目,不能用于历史遗留项目置换。国家也有规定,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得再列入建设范围。(记者 任军川 魏婧宇 刘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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