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4 07:26:21来源:融易新媒体
农村有必要也有条件开展垃圾分类。一方面,农村生活垃圾分布较为分散,收运距离是城市的几倍以上,全过程治理成本高于城市生活垃圾,如不进行分类而全部转运处理,地方财政难以持续负担,也无法发挥农村的特点,不能实现资源回收。另一方面,农村具有广阔的处理场地和较好的环境容量,如剩饭剩菜可以喂养家禽或牲口、堆肥产物可以就地还田、煤灰渣土可以用作铺路填坑等。农村是“熟人”社会,村干部、保洁员、农民相互熟悉,便于管理和监督。此外,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民群众联系密切,容易组织推动分类工作。
对此,中央民族大学教授陈群峰认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要充分考虑农民的接受程度,不能太复杂、太抽象,对于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有机垃圾等概念,农民既难理解也不好把握。要采用简单易懂的方式让村民接受垃圾分类措施。同时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要规范有效。垃圾源头分类投放是第一步,后续收集和转运过程的规范性也要跟上,要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用尽用,确保各类垃圾正确“归位”。陈群峰还建议要建立农村垃圾治理激励措施,对垃圾分类做得好的给予一定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乱投乱放垃圾的,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住建部要求各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做好动员和发动群众工作,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在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上,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用简便的办法、较低的成本,取得农民满意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