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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中院电子票据与诉讼费一体化平台试运行 诉讼费交纳退费可线上完成

时间:2020-06-24 00:26:08来源:融易新媒体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何文婕 吕 佼

“林法官,退费已经收到,谢谢您!网上退费真方便。”日前,当事人宫某收到线上退回的诉讼费后,向青岛市中级办案法官表示感谢。

宫某是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的上诉人,上诉交纳了13800元诉讼费,后案件经调解,宫某提交了撤诉申请,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相关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即需要退还宫某6900元诉讼费。在以前,宫某需要费时费钱从居住地青岛市即墨区来到青岛中院办理退费;现在,宫某人在家中即可线上收到退费。如需要,还可以通过关注财政微信公众号“电子票据服务”或使用小程序查验、下载、打印退费电子票据。

青岛法院电子票据与诉讼费一体化平台运行后,办案法官、审批人和财务人员借助平台就可将诉讼费退还到当事人账户中,免去当事人奔波之苦,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据青岛中院信息中心技术人员介绍:“一体化平台通过整合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诉讼费管理系统、财政系统四个版块,数据互连互通,使诉讼费全流程网上交、退费得以实现。”这极大方便了当事人办理退费,也提高了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工作效率。

“以前,退诉讼费一直是一项费时费力的工作。前期需要当事人准备好退费相关材料,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和当事人约好时间收取材料,填写好单据后分别找办案法官、审批人签字,盖章,然后到财务办理退费。”青岛中院一位法官助理向记者介绍,未来,随着全市法院电子票据与诉讼费一体化平台的深度开发运用,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升,越来越多的案件当事人将享受到智慧法院时代的司法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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