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8-30 14:50:05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广州8月26日消息(记者 郑澍)为了将共享单车长期占为己有,竟将车锁锯断后上私锁。近日,广州海珠区一女子王某因破坏、私占共享单车被警方刑事拘留。目前,该女子被羁押在海珠区看守所,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已对其涉嫌盗窃罪正式立案侦查。
    近日,某共享单车运维人员在广州市海珠区口腔医院附近进行路面维护、巡逻时发现,有两辆单车的智能锁被人锯断,并加上了私锁,运维人员随即在一旁蹲守。不久后,两名女子从附近出现,掏出钥匙打开私锁准备骑车离开,运维人员马上报警处理。昌岗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抓获其中一名王姓女子,另一名同案女子从现场逃走,警方正在抓捕中。经鉴定,两辆被破坏、私占的单车价值人民币36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为: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融易新媒体,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