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8 17:19:31来源:云南网
    12月6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第100巡新闻发布会获悉,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自2011年启动至今,已圆满完成了99次联合巡逻执法任务,航程56100余公里。累计护航商船2000余艘次,救助遇险商船130艘53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8亿元,实现湄公河江面劫持商船案件零发生。
    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第100巡新闻发布会。供图
    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执法合作关系日益密切,合作领域不断深化拓展,有力维护了湄公河流域的安全稳定,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已成为区域执法合作典范。
    机制:每月一次联合巡逻、护航商船
    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是2011年湄公河“10·5”案件发生后,四国执法主管部门为应对湄公河流域安全挑战、维护发展环境、重振航运信心,共同研商建立的第一个由不同国家在国际河流开展联合执法的安全合作机制。
    该机制以每月一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勤务为依托,从云南西双版纳出发,沿澜沧江—湄公河中缅界河、老缅界河,抵达老缅泰三国交界的金三角水域,主要开展护航商船、多边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共同维护337公里湄公河国际航道及沿岸安全稳定。
    次数达99次 航程56100余公里
    代表中方参与四国联合巡逻执法任务的是云南省公安厅水上巡逻总队。该队自2011年成立以来,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机制为依托,不断深化共商共建共享机制,搭建与澜湄国家开展执法安全合作的平台,努力促进澜湄地区安全稳定。
    截至目前,中老缅泰四方共开展99次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勤务,累计派出执法人员15818人次,执法船艇787艘次,航程56100余公里。
    目标:实现湄公河流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九年来,中方始终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观,把实现湄公河流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作为开展联合执法的共同目标。
    一是围绕统一协调行动,在云南西双版纳建立了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四国联合指挥部,出台了一系列行动规则与制度规定,中方在云南西双版纳组建了水上巡逻总队,老挝、缅甸、泰国三国分别在老挝波乔省和南塔省、缅甸大其力地区、泰国清莱府等地沿湄公河一线建立了四国联合执法机构和联络点,为维护湄公河流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是围绕强化快速反应,实施了互联互通工程,在四国执法部门建设开通勤务指挥室,实现了视频实时互联;沿湄公河航道建设应急通联体系,配合卫星通讯、海事甚高频等为船只提供报警求助。
    三是围绕提升执法能力,四国执法部门在执法合作交流中守望相助,积极开展警务实战、执法办案、语言文化、船艇技能等方面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执法队员综合能力素质得到提升。
    九年湄公河江面劫持商船案件零发生 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8亿元
    九年来,中方始终坚持开放、融通、互利、共赢的合作观,把增进战略互信,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实现互利共赢,净化湄公河航道,作为第一要务。
    一方面,大力开展见警行动。在联合执法的基础上,四国执法部门建立了水陆联合查缉、分段巡逻、船艇联勤驻训等一系列子机制,通过中老、中缅、老缅、老泰等分区域分航段的联合巡逻、联勤训练、水陆查缉等,确保了执法船艇每月有25天在江面巡逻,见警率达到80%以上,将湄公河由原来的单边管控提升为双边、多边联合管控。
    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护航行动,四国执法部门通过设立报警求助站、报警电话,开展护航商船等方式,累计护航商船2000余艘次,救助遇险商船130艘536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8亿元;
    2011年机制运行以来,实现了湄公河江面劫持商船案件零发生,沿江港口货物吞吐量翻了2翻,旅游人数年均增长20%以上。
    从三大方面开展流域治安突出问题整治 打造区域警务合作典范
    九年来,中方始终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积极开展流域治安突出问题整治,全面加强湄公河流域的行动力建设,努力打造区域警务合作典范。
    一是完善警务合作机制,围绕联合行动、案件办理、遣返引渡等工作需要,四国执法部门先后建立了联合巡逻执法交流、案件协作等多个双边或多边机制,形成了联合打击湄公河流域违法犯罪活动的一系列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