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31 13:19:20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日报
    中国甘肃网5月24日讯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李欣瑶)记者近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由各市州招委会统筹安排,融易新媒体,各县市区招委会具体组织实施,6月30日前完成。
    所有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考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高考体检由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院承担。体检项目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所有项目检查完毕且结论明确后,由考生阅知本人体检结果并在体检表上签字确认,如考生对于某项体检项目提出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复检。复检后仍有疑义的,可向市州体检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同意后,由兰州大学第一医院进行终检,并作出最终裁定。
    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原则上考生及参与体检工作的工作人员于体检前14天起不得离开甘肃省,有关人员如在体检前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体检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L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并由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无明显异常者,可允许参加体检和相关工作;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