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6 03:35:37来源:融易新媒体
青岛中程:2019年净亏损2.59亿元
青岛中程公告,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703.7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1.76%,营业成本73463.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87%,实现营业利润-36521.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57.5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936.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7.94%。因海外项目的设备成套业务进入后期阶段,同时设备总预算成本依据项目现阶段进展做出相应调整,导致该业务收入、毛利均同比下降;海外项目的施工业务产值同比下降,贡献毛利同比降低;国际贸易与金融投资业务同比增长较大,但受制于业务的毛利较低,固实现净利润较少。
青岛中程股民索赔赔付比例各有不同
2020年2月28日,青岛中程公布2019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7,970.63万元、-27,611.67 2万元、-19,117.67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220.64%、220.36%和201.67%,业绩出现大幅下滑。业绩亏损的同时,青岛中程也经历着广大中小投资者的诉讼。检索中国裁判文书网,青岛中程因证券虚假陈述涉诉23起。目前该案已经大批量向法院提交立案,正在等待法院后续安排。
案情回顾
青岛市恒顺众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属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名称“恒顺众昇”,股票代码300208。2019年2月2日变更为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中程”),证券名称“青岛中程”,股票代码未变。
2015年8月4日,青岛中程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融易新媒体,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7年10月16日,青岛中程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18年4月26日,青岛中程公告收到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文号为(2018)31号,证监会认定青岛中程存在未及时披露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的信息、未如实披露严重影响投资计划进展的信息、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提前确认多个重大合同的销售收入等违法事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对包括青岛中程在内的多名责任人员处罚。
依据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青岛中程虚假陈述行为造成损失的中小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诉讼。
青岛中院一审判决青岛中程虚假陈述给投资者的投资造成损失,青岛中程应予以赔偿,但应扣除一定比例的证券市场系统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