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10 16:59:42来源:北京商报
化妆品分装小样的产品质量不但无法保证,还存在商标侵权风险。今年2月,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遭告蒋某通过“某棠”天猫旗舰店购买大量化妆品,在未经“某棠”品牌的许可授权下,自己分装所购化妆品,并在分装包装上贴有“某棠”商标,后其将分装小样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出售。因其网店页面宣传上及所售商品上使用“某棠”标识,能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因此,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
加强追踪和监控
未经许可自行分装售卖产品的行为,本身就存在法律风险。今年初,屈臣氏因擅自配制化妆品,遭处以罚款15万元并没收物品;国货彩妆品牌毛戈平也展开了线上清查“分装产品”的行动,对卖家涉嫌侵权的行为进行追责;上海左右化妆品也曾因自行分装香水遭罚。
上海沪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建坤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现行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均对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进行了更为严格的管控,明确规定“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且“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化妆品分装行业,郭涛认为,行业监管部门应出台明确的法规,禁止未经品牌授权的分装行为,并对违规者进行处罚。同时,品牌方应该加强对产品的追踪和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形象不受损害,可以考虑推出官方的小样或试用装产品,以满足消费者的尝新需求,同时保证产品质量和品牌形象。平台应该加强对在售商品的审核,对于未经授权的分装产品进行下架处理,并对卖家进行惩罚。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在他看来,作为分装化妆品小样的主要销售渠道,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分装化妆品的监管,明确标注品牌、产品规格等信息,对销售渠道进行限制。
“化妆品分装生意多为小作坊式生意,需要监管部门、平台和品牌携手,多管齐下,以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手段探索行业未来。”柏文喜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