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3-27 00:27:48来源:头条资讯平台 【责编:dsmenhu】
三七是我国独有的药用植物,有文字记载见于1587年的《本草拾遗》。三七粉,作为中药材,适当服用有散瘀止血等作用,但过量则存在副作用。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微商和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七丹药业旗下的产品也逐渐走向线上。
七是三七,丹是丹药,即各种中药材,七丹品牌名由此而来。那么,七丹药业和三七云店是什么关系?近年来,七丹药业屡屡因虚假宣传而受罚,会不会对三七云店的发展产生不必要的影响?如今运作三七云店的团队和苗乡三七是否有关?最新推出的七丹乐健又是如何招募分销员的?
公司背景,虚假宣传
据官方介绍,三七云店是云南七丹三七旗下的社交电商平台。经查,三七云店公众号的认证主体为文山云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9月7日,法定代表人毕嫒红,注册资本100万元,认缴日期为2028年。据2018年报显示,公司实缴0元,从业人员为3人,参保员工为0人。公司股东有李剑萍(大股东)、李雪平、荣亚菲、苏波、张桂仙、钟山等25人,在公司管理层方面,总经理为毕嫒红,执行董事是李剑萍,监事是李娇,公司注册地位于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内的一间出租房。
七丹药业是三七云店的幕后公司,据悉,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文山三七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文山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杨朝文,股东有文山七都工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杨朝文、文山和旭经贸有限公司、肖继兰、梁亚兵、文山学院等,注册资本7978万元。据介绍,该公司主要从事三七药材的规范化种植及三七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
进入2020年之后,该公司在股票市场方面的表现可谓十分冷淡。
(图片来源:东方财富网)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们发现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2015年曾因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虚假表示,遭到过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经查实:七丹药业于2014年2月入驻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的1号网站,开设的店铺名为:七丹壹号旗舰店,所售的商品主要为:食品。2014年12月,消费者举报七丹药业销售的七丹玛咖粉涉嫌虚假宣传。经调查,当事人在其销售的七丹玛咖粉网页上标有“养生补肾,90克,5瓶1疗程”,该商品为一般普通食品。该商品因消费者举报,在2015年1月被1号网站强制下架。当月14日,七丹药业与消费者达成退款协议。至该商品被强制下架以来,共销售了11瓶,其中该消费者就购买了10瓶,单价为118元,当事人赠送了3瓶。
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最终对其罚款一万元。
违法违规,暂停销售
但显然,这起行政处罚也只是一个开端。
两年后的2017年1月,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七丹牌三七提取物软胶囊”在广告宣传中,由于存在扩大产品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暂停销售的处罚。
是时,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辽食药监稽发〔2017〕9号,关于对广告严重违规的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暂停销售措施的通知。据监测,标示为云南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七丹牌三七提取物软胶囊”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扩大产品保健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告中出现“药物有效成分含量最高,具有起效迅速,药力强劲,药效持久等特点”等语言,《广告法》第九条第三款指出: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经济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任何表述都不应该是绝对化的,此广告中使用“成分含量最高”等绝对化词语,故应属涉嫌违法违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