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1 18:56:10来源: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一、比较试验背景及目的
随着移动终端技术的快速发展,手机和平板电脑普及率越来越高,这类产品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作、通讯、学习和娱乐载体,其屏幕也随之成为了人们每天直视时间最长的光源之一。但屏幕所发出的蓝光对用户眼部健康存在危害,长期不正确使用会使眼睛干涩、疲劳、视力模糊、视力下降,甚至出现严重的眼部病变。更令人担忧的是,儿童和青少年的眼睛较为脆弱,更容易出现眼部健康问题。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少年的近视率居高不下,并有不断上升的趋势,这与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普及密切相关。事实上,长期不正确地使用手机和平板电脑是人口大面积近视和各种眼部疾病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述现象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有关政策措施,旨在保护广大消费者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的眼部健康。2018年8月30日,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个部门于联合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加强电子产品领域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工作,要使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得到有效控制,并正确引导消费者消费。
基于以上背景,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联合韶关市消费者委员会、中山市消费者委员会于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依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莱茵技术监督服务(广东)有限公司开展了手机、平板电脑屏幕对眼睛影响及防蓝光贴膜效果比较试验。
本次比较试验有几方面目的:一是从保障消费安全着手,了解掌握市面上主流手机、平板电脑屏幕在蓝光辐射方面的产品质量情况;二是通过检测市场上主流手机、平板电脑在默认模式和护眼模式下屏幕蓝光辐射值的变化,评估护眼模式是否有效降低蓝光危害;三是通过检测来评估市场主流的宣称具有防蓝光功能的屏幕贴膜的防蓝光效果,以此观察商家在做推广宣传时,是否言过其实;四是根据测试结果,给出手机、平板电脑、防蓝光贴膜的产品消费建议,并推广手机和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健康使用方式;五是通过消费引导促进生产商提升产品性能,进而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六是为制定和完善我国手机、平板电脑屏幕和屏幕贴膜的产品和测试标准,加强监管提出建设性意见。
综合来看,本次比较试验有四大特色和亮点:一是在产品和测试项目选择上,选择了消费者使用十分广泛、社会关注度很高的电子产品和屏幕贴膜作为比较试验的对象,并以与消费者眼部健康息息相关、但目前仍无国家标准的屏幕蓝光作为核心测试项目。这反映出比较试验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以消费者为中心,并且勇于探索前沿领域的理念和精神。二是在测试样品选择上,手机、平板电脑的选取综合考虑了品牌市场占有率及销量、屏幕材质、产品价格分布以及产品发布时间等因素。另外,为了让比较试验工作更具广泛市场代表性,本次比较试验的样品数量较多,共计51批次,涉及品牌34个。三是在比较的广度和深度上,除了测试市场上主流手机、平板电脑的护眼模式是否有效外,还对防蓝光屏幕贴膜是否有效降低蓝光,商家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分析,比较试验兼具广度和深度。四是在结果的应用上,根据比较试验的结果,一方面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和提示,尤其是对于儿童青少年等特殊群体;另一方面为电子产品和贴膜生产厂家、经营者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此外,还为加强行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提出意见,更好达到维护消费者权益目的。
二、比较试验样品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按照消费者实际购买的途径,分别在线上、线下精心选购了样品共计51批次,涉及品牌34个(详见附表)。其中手机样品25批次,涉及13个品牌;平板电脑样品11批次,涉及10个品牌;防蓝光屏幕贴膜15批次,涉及11个品牌,10款为手机贴膜,其余5款为平板贴膜。其中,有1款手机样品的低蓝光模式(护眼模式)只对副屏有效,而主屏无护眼模式;有2款平板电脑样品未设置低蓝光模式开关,因此下文的比较中会剔除上述三款样品。
三、比较试验检测项目及方法
电子产品屏幕对人眼健康可能产生危害的因素包括蓝光辐射、频闪、亮度、分辨率、色彩饱和度、对比度、屏幕尺寸等。项目组以消费者关注点为导向,结合检测机构的专业意见,融易新媒体,经过深入研究和反复比对后,选择被普遍认为危害较大的蓝光辐射作为核心测试项目。通过对手机和平板电脑分别在默认模式(低蓝光模式未开启)、护眼模式(低蓝光模式开启)下及手机和平板电脑在默认模式下贴上防蓝光贴膜后的屏幕蓝光辐射数据进行测量,对相关产品的蓝光辐射性能进行分析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