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4-13 14:50:36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0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674件,有力保障了上海广告市场秩序稳定可控。查办案件体现两个特点:一是重拳打击医疗、防疫物资、保健食品、金融、房地产等民生相关领域虚假违法广告。二是广告案件的65%来源于投诉举报,反映了市民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现选取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例予以公告。
上海钱智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运营的“东方融资网”的首页位置自行设计制作并发布了“不查征信,秒批贷款,有身份证就能贷”的广告,以无须征信即可办理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产品为幌子,收集用户信息后,向征信不佳的借款人推销非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60万元。
上海点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趣头条APP上发布了7条网络赚钱和2条普通食品违法广告。网络赚钱广告宣称“只需一部‘brand’手机,30分钟进账1800元”“10 分钟挣800元,无需任何押金,躺着就能赚钱!”等,用虚假广告内容引诱用户添加广告中的微信号,融易新媒体,之后通过微信私聊发送链接,再诱骗用户点击链接跳转到的博彩网站参与赌博;普通食品广告宣称“淡化色斑、疏通三淤、预防乳腺增生和肿瘤……”和“比‘伟哥’还好使”等,缺乏科学依据,误导欺骗广告受众。上述9条广告均构成虚假广告。
上海点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违法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没款198.8万元。上海基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趣头条APP的平台运营方,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制止上述违法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活动违法不予制止的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64.3万元。
上海可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注册设立的微信公众号“桔子妈妈讲故事”和“家长百宝盒”上发布:傲梦编程、大脑优势评估、德国逻辑狗、河小象书法课等11条关于教育培训的广告软文,大量使用学员好评及成功案例进行宣传,其中“大脑优势评估”项目广告,宣传“近三万人好评”无真实性依据,构成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和《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四)项等规定,构成利用受益者名义或形象为教育培训机构作推荐证明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没款24.26万元。
上海梦想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推广某游戏,自行制作并通过其设立的广告投放账号对外发布了含有将红方人物设置为中国,蓝方人物设置为他国,蓝方把红方击败后将红方城堡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降旗并悬挂蓝色旗帜的视频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发布损害国家尊严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80万元。
上海星和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大众点评网上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含有“国产瘦脸针兰州衡力”是一种纯生物制剂……可用于改善面部轮廓等内容;“进口瘦脸针BOTOX 保妥适”可直接作用于周围运动神经末梢……阻断乙酰胆碱的释放从而放松肌肉等宣传内容。上述商品为毒性药品,不得发布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50万元。
上海樊字实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