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8 15:06:29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更好地鼓励消费者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警示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有效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近日,浙江省余姚市消保委发布了2020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刮中优惠券,买了药酒却不敢喝”案入选。
吴大爷在一本宣传册上看到河北某公司生产的一款药酒非常适合老年人服用,刮开宣传册内页还附赠一张优惠券,上面写着“优惠1000元”。于是吴大爷心动了,拨打宣传册上的联系电话,花2000多元购买了一箱药酒。收到货后,吴大爷却发现药酒的外包装盒有拆过的痕迹,封口签被撕开,有的包装盒甚至连盒盖都拆坏了。尽管里面的酒瓶完好无损,可吴大爷不敢喝了。他拨通了宣传册上的联系电话想要退货,而对方明确表示退不了。吴大爷觉得受骗了,就向市消保委临山分会求助。工作人员联系了药酒生产厂家,对方也不同意退货,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宣传册上的销售方,并告知对方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义务,经营者不得拒绝或推诿。经过普法教育和告诫,对方终于同意给吴大爷退货,吴大爷挽回了2000多元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