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8 10:53:23来源: 茶陵县人民政府网站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的公告(2020年4号)
在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任务中,茶陵县腰潞镇红星购物商城销售的“散韭菜”共计一批次产品检出“腐霉利”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
我局现将不合格食品信息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散韭菜
生产日期:2019-10-10
规 格:/
生产者名称:/
生产地址:/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调查处理情况:2019年12月1日,融易新媒体,我局在收到监督抽检报告后,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当日派遣执法人员赶往销售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召回不合格产品。派专业人员配合当事人进行了原因排查,提出了整改建议。
(二)产品控制情况:据当事人的购买记录显示,当事人共购买涉案批次食品散韭菜3.25KG,其中抽检用去1.41KG,使用销售1.84KG。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调查我局认定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禁止销售下列食用农产品: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为。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做出“1、没收违法所得3.9元;2、罚款8000元;以上第1、2项罚没款共计8003.9元(大写:人民币捌仟零叁元玖角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该厂在收到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在我局执法人员的督导下,查找了问题原因并做出了整改。
茶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