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21 17:25:00来源:华声在线
因为本人是在开福区泰和校区报名的,也是 在那边考的科目一,而后因为工作原因转到车站南路校区了,考完科二之后,教练要求我缴纳所谓的空调费,我开始和校区前台说,我之前在泰和已经缴纳了。于是她就要我出示,缴纳的证据,问题在于我是19年缴纳的,而且当时缴纳的时候也并未开局收据,我也问了他们,融易新媒体,校区也是说空调费用是不会开收据,所以我就找了之前带我教练,当时的教练也是说我是缴纳了费用的。但是他们还是需要我出示缴纳的记录,并且不允许我进行科目练习,和参与考试。
我认为华鑫驾校车站南路校区,严重侵害了我的消费权利。
希望通过政府进行解决调查清楚,并要求华鑫驾校车站南路校区能够使我继续练习科目,以及保证科目完成考试,避免华鑫驾校车站南路校区以此次投诉,不认真教学。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