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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冠军”?罚款4.5万!辽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对假冒伪劣零容忍

时间:2020-12-25 18:45:05来源: 中国质量新闻网

针对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正规厂商商标权,不法经营者售卖冒牌货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持零容忍态度。近日,该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champion”(冠军)品牌服饰的案件。 今年9月,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该市细河区万达广场某店铺销售侵犯“champion”品牌服饰的商品,要求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该店铺共有293件挂着“champion”标牌和印有“champion”字样的服饰,经champion品牌厂家...

针对假冒伪劣商品侵犯正规厂商商标权,不法经营者售卖冒牌货坑害消费者的行为,辽宁省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持零容忍态度。近日,该局查处了一起销售假冒“champion”(冠军)品牌服饰的案件。

今年9月,阜新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该市细河区万达广场某店铺销售侵犯“champion”品牌服饰的商品,融易新媒体,要求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该店铺共有293件挂着“champion”标牌和印有“champion”字样的服饰,经champion品牌厂家相关人员现场初步确认,上述服饰均为涉嫌侵犯“champion”注册商标权的商品。

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对涉嫌侵犯商标权的商品予以查封,随机抽取样品进行鉴定,并立案调查。店铺老板于某称,该批服饰是其从河北燕郊地区的尾货市场进货,回到阜新雇人销售。他承认服饰不是正品,到查处之日共销售100件。

此后,抽样鉴定证明也表明上述服饰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产品。执法人员随即将侵权商品由查封变更为扣押。经统计,该批服饰已销售的货值金额为12000元,未销售的货值金额为33705元,共计45705元为违法经营额。

针对于某的违法行为,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阜新市市场监管局于12月7日对于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拟对其进行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对于某处违法经营额1倍45705元的罚款。(赵新)

标签:
质量,监督,投诉,维权,消费,财经,文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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