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4 11:02:40来源:红网
我是梧桐里A栋403业主,2018年12月,我从部队退伍回家。2019年10月,我计划在梧桐里购买一套住房,父母建议我买高层电梯房,说“热天住起来凉快,没蚊子。”但导购建议我买带露台的403房,说今后可以搭建阳光房,也可建私人花园,我认为带露台的房比其它房高出近1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不合算,不想买,导购诱导我说:“你今后搭几十个平方米的阳光房,算起来就不贵了。并说物业是业主确定的,不会干涉你装阳光房,还让我在微信里看了装阳光房的效果宣传片。我在他百般诱导下,交了一万元定金,在父母和亲朋的帮助下,于同年11月份交尽了70多万元的房款。他们利用我社会经验少,性子直率和对他们的信任,签订了他们设计的合同。今年4月份,我开始装修房屋,并告诉物业装修阳光房的计划,物业看了我们的发票,认为我们多交了十多万元房款,融易新媒体,表示对我们同情,说:“你按你的设计装修,我们做做样子,走走程序,免的别人说我们不做为。”于是我开始装修阳光房。至今,我阳光房已装完,花费了七万多元,可是物业却要求执法局拆除我的阳光房。现开发商还在怀化大夫第进行房地产开发。希望有关部门对利用虚假广告骗取钱财的行为严厉打击,以免更多的人上当,并责成开发商妥善处理此事,赔偿我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