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2 14:53:26来源:红网
各位领导、各位网友:
距鼎城区南金城地下室爆出质量问题已有月余,在上级政府的干预下,湖南湖大土木建筑工程检测公司也出具了相关检测鉴定报告,报告结论也显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结论中提到裂缝会影响结构耐久性,经整改后能恢复构件的耐久性和承载力,房屋建筑的使用年限设计标准是50年吧,按照措施整改后,那房子的结构强度和使用年限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预定使用年限吗?地下室钢筋承重柱开裂,融易新媒体,钢筋弯曲变形,墙体像沙子一样,一抠就松动了,除了施工工艺,这些原材料的使用真的是符合原设计要求?
我们业主买的是一次性交付的合格商品房,不是这种出了问题修修补补的有安全隐患的房子,我们的损失谁来赔?现在业主忧虑重重,检测之初就与开发商,住建局签订协议还需对楼栋主体进行抽测,现在签字盖章的白纸黑字不认,主体都不同意检测是为何?
另外当时地下室质量问题暴露后,施工单位擅自对缺陷部位进行修复加固,没有特种资质的施工单位擅自进行加固修复,也没有原设计单位给的修复和加固方案,是谁允许进行施工加固和修复的??这难道合规合法?是不是可以认为开发商双重标准对待?表面上对业主们说符合规范和国家要求,对自己不合格工程却验收合格的工程又私自处理,所以对于在加固修复方案出来并实施之前,所有加固和修复都不能认可,而且当初业主没发现问题并曝光出来,开发商是不是就准备瞒天过海?
现在我们有如下诉求:
1.我们要求政府出面为我们主持公道,对于我们的疑问予以充分的回答,对我们的主体检测的要求予以同意。
2.我们要求全体业主必须要有知情权
3.我们要求对于房屋的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全程公示
4.对于整改后的检测,维护,跟踪予以规范
5.对于业主的房屋估值损失,我们要求开发商给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