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01 15:49:49来源:红网
我是新化县洋溪镇精华村村民,一直以种田为生,虽然生活贫苦,但从未向人民政府寻求过一丝一毫的帮助,但现在我不得不寻求政府领导的帮助,因为我赖以生存的家快没了,不知什么时候就要风餐露宿了,要给党和政府添麻烦了,但这实非我所愿。水山口爆破采石致使我家房墙体多处开裂,有的整面墙都是裂缝;有些墙的裂缝从墙顶一直开裂至墙根,甚至承重墙和地基都存在不同程度开裂情况。我们曾多次请求厂方及村镇领导给予解决,但领导们一直推脱,不是说迎接上面的检查,要过几天……,大半年了好不容易来一次,也说他没法处理,要鉴定机构说了算,现在过了这么久,鉴定机构影子也没有,难道就这样不了了之?现我家房屋损坏严重,虽没倒塌,我们一时也无钱再重新拆建,可这房子到底还能住多久谁也说不清,房子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所,房子是危房了,我该何处安身!
一直都说要关停的采石厂到2020年11月底了,还扬尘漫天,机器轰鸣,采石现场没有任何环保措施,也从末采取过任何保护措施,在他们的眼里,只有自己的金钱利益,从无他人的健康财产安全意识。附近的居民投诉无门,虽然采取过各种形式的举报,但一直都是不了了之。据我所知,因采石导致扬尘问题、环境问题,采石厂对面的几十户人家都去上访维权了,但没有人能为我们这些普通的无权无势的百姓做主,而采石导致附近的民居受损也不单单是我家,在采石厂附近的房屋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周围村民也曾多次投诉上访,但迟迟得不到处理,甚至老板曾对我家放言:那户杨姓人家告到镇里县里甚至省里都去了,有用吗?你们告到哪里都没有用的,也不去看看新化某某煤矿采煤导致的房屋损坏比你们这个更严重的又能赔得了几个钱……我无言以对,只想求一问:现在民主法制社会,难道他还能一手遮天?难道人民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难道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用来摆放欣赏的?损坏群众的健康财产还理直气壮的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请问,法理何在!!!
洋溪镇水山口采石厂法定代表人曾建长未合村前曾在担任村支书,现在也在为村里办事。但水山口采石厂不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未在规定的安全距离内采石作业,为一己私利不顾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强行爆破采石,致使周边房屋受损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和《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采石场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小于300m。露天采石场必须与居民区、工厂等建筑物和公路、输电线等公共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其中与居民区的可视直线距离必须在500m以上。对不符合标准的矿山企业,相关部门将不予设置新矿山和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洋溪镇水山口采石厂距周边民居不足百米,对人、畜、房屋安全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可采石方说是合法经营,我不禁要问:这样的安全许可证是从何而来,是采石厂方的故意瞒报?还是存在不可描述的利益关系链?是单位对法律的无视?还是许可机关的放纵?
人民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可村里领导面对我家房屋受损却置之不理,或一推再推,难道只是为特定的有关系的、有钱的人服务的吗?损坏他人房屋、伤害他人人身健康、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难道不应该进行道歉理赔?法律所保护的生命财产安全在他们眼里是可以随意践踏的吗?
我知道现在党和国家都是非常为人民群众着想的,都是真正为人民群众办事的。这一点我作为中国人真的是非常骄傲的!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普通农民,只能希望于国家的正义之师能给百姓一个说法,也给我一条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