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30 13:03:48来源:红网
兹有万豪国际公馆公寓楼,2909号房间租户,家有犬吠声声,每日凌晨2-4点,每日不间断犬吠,严重影响他人休息,严重扰民。作为周边住户,报警娄星区110以后,警方表示不处理态度,要求联系物业处理,物业收到多次投诉后,无动于衷,表示此事由2909业主说了算。无法介入,要求自行沟通。完全靠群众自己处理,那请问是否要采取暴力措施,或者杀狗措施???对警方来说,这是老百姓的小问题,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的,处于警告,融易新媒体,处于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也就是说,动物扰民,主人需要承担法律后果。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对于夜间:即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产生的噪音扰民,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请问,这些法律设定了,执法者又是谁,我们又如何解决,反正一天不解决,这个投诉将会持续1年以上。一定会坚持投诉下去,并发动周边住户,一起投诉。既然不作为,就靠我们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