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30 10:57:28来源:红网
我是桃江县桃花江镇的一名个体工商户,2013年5月办理了营业执照,2020年10月份我带营业执照去桃江县政务中心社保窗口咨询社保缴纳的问题,社保窗口工作人员说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是一样的,当天我填写了个人缴费申请表,去银行进行了社保缴费,为何今天有人拿营业执照去缴费,就可以享受减免政策!我的营业执照不是政策出来之后才办的,我交社保的时候是个体工商户!请问各位领导,既然从中央到湖南省都有政策,这又是一项惠民政策,为什么不宣传?不让群众知道?难道这项政策只针对某些了解内情的人,难道不是面向全体个体工商户吗?
据我们了解,中央以及湖南省有关文件要求,对已缴纳了减免期间应减免的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多缴的部分抵缴下期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为什么桃江县不行,11月26日前缴纳了社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不能享受政策,而未缴纳的才可以享受政策,请桃江县人社局给一个合理的解释,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