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6 15:53:14来源:红网
尊敬的常宁市市委常宁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我上两次的诉求石沉大海,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泉峰街道办事处南水村地段万象崇文府8号楼挡光严重,8号楼与我家住宅朝阳面相邻间距14米左右,现目测33层已建成对我家住宅造成的伤害是永久性的,现在是只能想象阳光,根据我所知道高层建筑与相邻建筑物间距1:1的国家标准,恳请批准该楼盘的单位为我家住宅进行采光检测或要求该房产商做采光检测,是否合规,检测成本不应受害方成担,拆除两米多高护坡石头根据《民法典》其中物权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商开发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所有房屋居民享有采光权利,恳请领导给我明确答复。如图;标注黄点的是我家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