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20 18:51:15来源:红网
本人于2017年在湘潭县万通逸城购买商品房一套(位置:4栋2单元30层);今年4月份正式入住后发现房子内经常出现低沉的嗡嗡噪音,关闭门窗后更为明显,特别是在晚上10点后,只要室外稍微安静、无论本人在房内的任何地点均可听到此嗡嗡声;受此影响本人睡觉一直都是带着耳塞、否则无法正常入睡、严重时第二天起床后耳朵会嗡嗡响;一个月前本人发现只要电梯运行、房间内就会嗡嗡作响,所以断定此噪音是电梯运行时顶楼电梯机房传来的低频噪音;将情况反映给物业后,安排了电梯维保人员到我家确认了是电梯运行发出的低频噪音,采取了调慢电梯运行速度的措施,但此方法基本没有作用;物业负责人11月16日晚上10点到我家用手机测量了电梯运行时主卧房间内噪音值为37分贝左右(非专业检测),而后告知我:国家标准室内50分贝以下是正常值,所以开发商、电梯公司均不会有任何处理措施;然本人查看了物业、开发商、电梯公司遵循的是1993年发布的标准,并非最新的2008年的规范《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融易新媒体,新标准中4.2.1表2中明确规定了夜间室内设备运行噪音传至房间内不能超过30分贝;本人所在4栋2单元共有32层,本套房是在30层,隔电梯机房比较远,但机房设备运行噪音依然能传到本套房的任何角落;本人查阅资料显示低频噪音会对人的健康产生诸多危害;向相关责任人反映无果,所以向政府部门求助,请求相关部门出面:让开发商(湖南万通建设有限公司)能采取措施将噪音问题处理好,还我一个安静的睡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