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9 14:36:05来源:红网
永州众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御大厦各业主2019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订立后,各业主按合同约定向众越房地产开发商支付了房款。可时致现在众越房地产开发商仍未向各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融易新媒体,亦未取得涉案房屋的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等文件。
按照合同双方约定众越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江御大厦业主交付房屋,同时,商品房交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该商品房已到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②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③该栋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验收备案证明文件;④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2020年5月26日众越房地产开发商通知江御大厦业主办理收房手续,因众越房地产开发商房屋不符合交付条件,江御大厦部分业主拒绝接收。在此期间众越房地产开发商拒不按合同赔付违约金,并让物业再房屋没有达到收房标准之前声称收取物业管理费;房子电梯质量之差,房屋防水处理不好导致试水时漏水严重,公摊按照国家标准已超出范围。地下停车场未按国家之政策出卖。永州众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走在违法边缘以及违法的道路上,老百姓花了一辈子的积蓄换来却是无验收手续,无房证的房子!
本人7月份求助,我们走了司法途径,案件号:(2020)湘1103民初3730。而审判员以因政府部门职能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驳回原告,政府要求整改是众越开发商和业主签订合同在前,开发商并未告知业主车库整改导致延期交房和房产证不知何时可以拿到。合同明显表示因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提前告知,而开发商并未告知业主政府要求整改导致拿不到房产。法院不予我们公民所说的,只听开发商一面之词,辩解说是富源小区协调指挥部没有拿出实施方案。富源小区协调指挥部没有拿出实施方案,开发商为何可以施工并和业主签订合同,开发商属于欺诈,骗取之手段实施买房交房协议,难道法院和政府看不到吗?
全国其他省会城市都有其一模一样民事案例(https://www.sohu.com/a/122735472_398113),为何永州市人民等不到保障,这样的违约交房责任与逾期办证开发商能免掉责任。永州青天何在,按照这样的司法程序永州怎么能发展起来,最后永州市永远都是有钱说了算,每一个房产公司都可以拖着不办证,可以逾期合同不顾,一切不可抗力因素归于政府,然后可以无法无天。这样我们公民怎么得到保障?政府鼓励买房,买了房又不为民做主,民生怎么活法?
我们老百姓辛苦一辈买套房,到最后却还是个三无产品,走司法途径法院就告知因政府职能部门原因导致不可抗力因素,是否是不可抗力总要有条法律在,也让原告支持法院的的审批,而如今都是些偏袒,更有些无稽之谈,怎能服众?开庭时冷水滩法院法官还说开发商的确逾期交房和没有证交房责任是存在的,仲裁委员那边更是说开发商责任免不了。
最终给出这样的结果。开发商一直让仲裁人也去法院起诉他,我们认为开发商有塞钱和贿赂之途径和手段导致结果变相性的偏袒。希望政府为民做主。查明真相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案件号:(2020)湘1103民初3730。
问题:
第一方面:地下车库整改是和业主签合同下达通知之前,应当告知业主真实情况或是合同晚签两年。合同也有明确说有不可抗力需要告知业主,难道不属于欺骗消费者?
第二方面:在2017第一次政府要求整改,开发商没有整改,第二次要求还是没整改。在交房两年之内为何不整改
第三方面:冷水滩法院调查,地下车库整改由政府组织,那就是和第二条要求整改产生冲突。要求整改难道不是政府组织的?
第四方面:消防整改本身就是开发商导致不能收房,所有法院偏袒于开发商都写出来。对我们有利的都没有在判决书上面。这是何道理?
第五方面:就算是政府要求整改,开发商没有整改,也不会导致本身于2019年12月份交房却推迟与2020年6月份交房,这期间难道不是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