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4 16:05:05来源:红网
本人张小红2018年10月底开始,因张锦达私自拦了唯一一条通往村里的公路,和此人开始打官司,直到2019年8月底此案结束,桑植法院判决书编号为:2019湘0822民初650号,法院在判决书上让本人给张锦达赔偿3000元,但张锦达不能在路上设置路障,本人于判决书下达后按时赔偿了张锦达3000元,但是张锦达不履行他的义务,在路上到了几车大石头将路死死封住,平时村里有个急事,老人生个疾病,融易新媒体,连救护车都开不进村,既然你们法院判了我们赔钱以后路面不能设置障碍,现在张锦达拿了我们的赔偿还是设置路障,法院为什么不强行制止张锦达拆除呢?几次打了法院的电话,一年过去了也没有法院的人来执行!现通过该平台,希望桑植县法院来人,让张锦达拆除拦路的大石头!将判决书履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