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6-28 20:14:14来源:杭州网
6月25日,四川安岳县30岁男子刘某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带离看守所,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此前,因犯制造毒品罪,他被判处死刑,上诉也被驳回,维持原判。
“很多事情发生后,我才知道已经没有后悔的机会了。”在临刑前与亲人相见时,他也悔恨不已,但只能将女儿托付给姐姐,向父母鞠躬说声“对不起”。
以刘某为首的制贩毒团伙制造的部分毒品
反常举动遭暴露
曾试图以“零口供”逃避制裁,最终被判死刑
2016年8月初,四川安岳县千佛乡的刘某出现反常举动,引起附近不少人关注。原来,1989年出生的他没有固定职业和经济来源,却出手阔绰,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
四川安岳警方在掌握这一线索后,将其纳入重点关注对象。经初步调查,民警认为这可能是一个制贩毒团伙。庚即,安岳警方将情况报告上级,四川省公安厅在当月将此案列为“2016—240”号省级目标案件进行督办。
在上级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安岳警方迅速摸清以刘某为首,龚某、李某等5人为成员的制贩毒团伙情况。然而,因刘某等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办案民警短时间很难固定证据,部分涉案人员突然销声匿迹,追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办案民警没有气馁,先后辗转重庆、成都、资阳、南充、绵阳等地,经过1个月鏖战,最终摸清刘某为首的制贩毒团伙的活动规律、栖身地点等重要情况,并锁定团伙的犯罪证据。2016年9月,在上级公安机关支持下,安岳警方迅速行动,在锁定该团伙制贩毒品窝点后,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并在其驾驶轿车上查获两袋净重分别为774.8克、909.7克的冰毒。
随后,办案民警乘胜追击,将龚某、李某等团伙其余5名成员全部缉拿归案。此外,民警还在安岳县千佛乡龚某家中将该团伙制造毒品的窝点查获,现场查获大量制毒工具、制毒原材料及15公斤左右的冰毒晶体。
据办案民警介绍,民警对刘某多次审讯时,刘强始终缄默不语,保持“零口供”,对自己和团伙的犯罪事实拒不交待,试图逃避制裁。殊不知,办案民警通过慎密侦查及对其他团伙成员的审讯,掌握了以刘某为首犯罪团伙的犯罪事实。该团伙于2016年6月至8月期间,在安岳县千佛乡一租用房屋内制造冰毒,并将成品冰毒贩卖至成都、重庆、内江等地。
2017年3月,刘某因犯制造毒品罪,被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同伙李某、龚某因犯制造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3年,其他涉案人员因犯贩卖毒品罪也分别受到相应刑罚。刘某在上诉后,2018年7月3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