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7 16:34:09来源:红网
新圩镇党委政府不主持公道以权势压人,偏袒村干部乱作为
我们是蓝山县新圩镇同乐村人,诉求仍然是后龙山林地征地补偿款一事。2020年3月12号,曾上网诉说《新圩镇党委政府对百姓态度冷漠,处置不力,不作为》的问题。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同乐自然村后龙山林地解放以来,一直是村集体统一管理,与外人无任何瓜葛。但由于后来任职的干部中有些干部执政理念和管理方法不同,事情发生了变化,给后人留下了隐患。
1、80年代农村推行土地承包责任制期间,支书李博金提出:为方便管理,融易新媒体,准备将后龙山林地仍按原来〈解放前〉3兄弟分家时划分的界线,各自管理,并选出护林元种下黄竹围为界。这是第一次“一分为三”。
2、1994年,国家实行“普九”教育,要求各村要扩建学校,提高儿童入学率。我村没有集体经济,村支书李良芳,村主任李国生召开村民会议,将后龙山林地收回村集体统一管理。因那时虽是“一分为三”,但实行封山育林,后龙山林地原貌依旧,况且建校是为子孙后代造福,怎样使用都是大家资源共享,所以都同意以后龙山林木作代价承包建成了一座“达标”学校。
2003年,我村为治理农田洪涝灾害,村支书李和古、村主任李思情也是以山上林木做抵押贷款三万元,请挖机修了一条三里长的排洪沟。
3、2007年县烤烟办下我村搞烟水路网配套工程需自筹10%的前期启动资金,村支书李义学、村主任李林华等人开会研究决定将紧靠公路边的一块林地作为建房地基向村民出卖筹资,由于操作过程中出现失误,部分村民情绪失控,发生了乱抢占、乱霸占现象,甚至差点酿成家族间的群体械斗事件,致使烟水配套工程计划流产。
4,在这场抢占风波中,下房和上房的林地几乎被本房族人员全部瓜分,有的几千、几百、几十个平方不等,也有少数两手空空。我房的林地,我房族没有人抢占,那两房叔侄也没有越界行为。后龙山林地形成了事实上的“一分为三”格局。
5,2017年我村计划修三段通村水泥路。村支书雷渊秋、村主任李义社与群众选出的路段操心人一起多次开会研究,制定筹资方案,确定以沿路住户集资为主,干部、积极分子带头捐款,并亲自上门动员其他村民踊跃捐款,群策群力多方筹集资金20多万元,保证了三段水泥路面硬化工程按计划施工,顺利完成部分村容村貌建设项目。
2019年毛江水库有一段灌溉渠道从我村后龙山林地经过,征地补偿款成了天上掉下的馅饼,就在我村4月24日召开的征地动员会上,即村干部向政府汇报的,2019年4月24日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大会一致认定:毛江水库渠道征用后龙山部分林地的征地款归村集体所有,“与会人员全票通过”,并从三房中各选出一人共同负责管理这笔征地补偿款,真的是“闻风而动”。
据新圩镇人民政府2020年9月16日《关于李天山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中提到:同乐村后龙山2019年五月被征收的八亩土地用于毛江水库灌溉渠道修建,征地补偿款共计357645.48元,该补偿款已于2020年5月15日下拨至同乐村村财乡代管账户。
按常理讲该款应按现实存在的“一分为三”实际占地面积丈量,我房头约占一半多,有18万多元进账收益。政府“关于李天山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先后已送达五份,内容基本上是与村干部发在[蓝山大小事平台]所说论调大同小异。一是单独强调《林权证》证明后龙山林地属集体所有。从2007年到现在14年间:1、抢占瓜分林地时为什么没有人提“林权证”证明后龙山属集体所有不能瓜分?2、没有渠道征地补偿款那时,干部从不提后龙山有“林权证”的事,自己抢占的几千、几百个平方与“林权证”有什么关系?3、为什么“属集体山林界限内霸占建房的不再收回集体”?那霸占林地建房的房子是个人的,土地也不属于“林权证”范围所管了吗?4、是不是拿“林权证”说事是幌子,看中的只是“征地款”。村干部打着为集体公益事业之名,行满足个人权力支配欲望之实。二是片面强调“少数服从多数”和村民委员会自治。我村610多口人,我房仅占110多口人,势单力薄基本上没有多少话语权,也没有村干部为我们仗义直言。从这次正当的维权行动,说再多的话,再三的论理,说了也是白说,对待我们弱势群体,用他们的话说就是“他们人少,按少数服从多数,要拿他们怎么样就怎么样,奈我们不何”!三是我们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后龙山林地一直属本房族共有。可是政府现在决定:“将征地款和山林收归集体所有”。那就是说:征地款没有了,林木没有了,连那块泥巴也没有了!经管了14年的林地到头来真的是“一无所有”,换来的是无穷无尽的刁难与烦恼,成了村里的另类公民。四是政府对我们的合理诉求一直是持暧昧态度。表现在1、说话自相矛盾:一会说“后龙山本来就是集体的没有分”,一会又说“是在自己的山岭上建了新房和炮竹厂……”2、表态一时三变,出尔反尔:今天说“准备这两天就给你们处理算了”,过两天又说“政府准备从其他方面搞点钱给你们,再办个小“林权证”,这个事情也就解决了”。过几天又说“已经和好了,村支两委正在拿方案”。3、政府2020年9月16日文件,处理意见中……“经会议决定:将征地补偿款和山林收归集体所有”。请问:征地补偿款一直在村财乡代管账户放着,要怎么去收归?而他们两大房头的山林已在2007年抢占风波中被本房族人员全部瓜分,现在依然是谁抢占、谁管理、谁受益。不管是何种占用形态,上房的地盘还是上房人管,下房的地盘还是下房人管,怎么收归?倒是我们的林地是“大锅饭”,政府随时可以“连锅端”而不费吹灰之力。大概这就是对我们当年没有随波逐流的一个教训吧。想想真是让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