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0-27 16:31:36来源:红网
沅陵县龙舟广场噪音污染相当严重,每天直播、广场舞、唱K的,还有些商家产品宣传,是使用的大功率音箱,声音开得老大,每天从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多都不得安静,我们是每一天,并且是整天受着大音箱的轮番轰炸,我们就喜欢下雨,下雨了就没有严重的噪音,融易新媒体,每次为噪音扰民投诉都无果,一个县城为什么就没有一个部门管这个事情?为什么有法不依?
根据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最新修正版】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第二款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我们老百姓都能找到条款,相关部门找不到吗?我们广场周边居民也要正常生活的,希望回复不是做面子工程,我们周边居民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解决龙舟广场环保污染,因扰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