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9 20:31:32来源:红网
写给巡视组的举报信
尊敬的省委巡视组领导:
永州市第一市政公司1栋集资房,是1993年第一市政公司组织缺房职工,新建的全额集资临街商住房,2017年零陵区政府因建设需要,对该栋房屋进行了普通住房拆迁。当时由于拆迁时间紧,第一市政公司领导给职工的压力大,所有职工都是违心,遭逼迫签字被拆迁,拆迁后第一市政公司当时做的多个承诺没兑现,时间一晃就是3年,现有三个遗留问题,请巡视组领导予以解决。
1、关于永州市第一市政公司现在起诉我们的房屋对接款:拆迁三年后,永州市第一市政公司起诉我们,要我们补交房屋对接款,我们全体住户都不与承认。根据当时永州市第一市政公司跟我们的承诺和所有集资户交款凭证,我们当时是全额集资(93年我们集资额为15000元,部分职工还交了1千多的办证款),职工全额集资房职工应当拥有全部产权。只是因历史遗留问题,公司一直没给我们办证。按现有拆迁政策我们不存在补交房屋对接款。我们请求巡视组领导督促市政公司严格按国家相关政策,融易新媒体,房屋拆迁合同,执行拆迁事项。
2、关于公司拆迁户安置房指标的问题:当时拆迁时,公司是承诺给每个拆迁户一个拆迁安置房指标,现拆迁户被告知不享有安置房指标,我们不清楚市政公司依据的是什么政策,因为没拆迁的职工都有,我们反而没有,我们认为不管是拆迁安置也好,还是职工福利安置,我们这批拆迁户都应享有安置房指标。
3、我们要求拆迁资金与安置房指标的详细数据公开:因为集资房的地下室及门面后面的单间拆迁资金去向不明,怀疑被领导贪污,拆迁户无安置房屋指标且数目不公开,怀疑零陵区政府拆迁办与永州市第一市政公司个别领导私分了我们这一部分指标。
我们急切盼望省委巡视组领导帮我们解决以上问题,以杜绝我们职工继续上访。
永州市第一市政公司1栋22户业主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