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8 10:51:34来源:红网
蓝山县金盘蓝山城小区未通过验收就要业主收房还乱收费
尊敬的湖南省委第三巡视组、蓝山县委、蓝山县政府及有关单位:
我们是蓝山县金盘蓝山城住宅小区一期1栋和10栋的业主,近几天我们陆续收到金盘蓝山城开发商邮寄的收房通知书。看到通知书里面的内容,我们非常震惊。我们经过梳理,发现金盘蓝山城开发商和蓝山金盘子物业存在问题。
一、涉嫌强迫业主收房。一期的两栋楼都没有通过政府部门的验收,还没有达到收房的标准,就要我们2020年9月30日开始去收房。房屋验收开发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各个分项都有备案);2、《住宅质量保证书》;3、《住宅使用说明书》;4、《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5、《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6、《实测面积登记表》;7、《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只有这些全部齐全才能达到收房的条件,缺一不可,但是开发商没有提供。《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开发商目前还没有。
二、涉嫌乱收费。还没有通过验收,开发商从2020年10月1日起就开始收取业主的物业费,电梯房1.4元/平方米(预交12个月),装修垃圾清运费3.0元/平方米,装修管理服务费0.03元/平方米.天(90天),拆墙建筑垃圾费30元/平方米,业主卡工本费交房时每户送三张,增加部分20元/张,装修押金2000元/户,装修工人出入证,融易新媒体,10元/人/个等等。这些费用无任何文件依据,也没得物价部门的批准,涉嫌乱收费。
我们一期270多户业主,强烈要求开发商按国家法律法规在2020年9月30日前(购房合同约定),向业主提供一期房屋所有验收合格的必备资料,否则我们将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我们将继续收集金盘蓝山城及其开发商和蓝山金盘子物业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维权,坚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我们一期270多户业主,强烈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更换物业公司,由业主自主选择物业公司。小区是业主所有,应由业主自主管理,不得由黑物业横行霸道。请求有关单位依法取缔黑物业。
我们一期270多户业主,特恳求湖南省委第三巡视组、蓝山县委、县政府及有关单位为民做主,规范房地产开发秩序和物业管理,强力打击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力打击官商勾结坑害平民百姓的行为,将蓝山县的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乱象纳入扫黑除恶治乱清源的整治范围,彻底铲除房地产和物业领域的黑恶势力。
此致
敬礼
金盘蓝山城一期全体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