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7 22:17:52来源:红网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溆浦县吉安出租车有限公司、顺安出租汽车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公司)的承包人,据每台车辆的《行驶证》显示,出租车所有权人均系上述两家公司。2020年9月以来,县交通运输局下达对两家公司限时整改的通知书,两家公司则强制要求对每台车辆进行智能终端系统的整改,定价
为4980元/台,我们认为该收费项目是违法的,理由是:
一、主管机关失职。依据《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针对目前二公司的收费项目,主管机关应该承担管理、监督之责,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但是其视而不见,是放任还是纵然?原客运办主任易斌也在会议上亲口说:政府要求公司整改,关于智能终端系统设备4980他一概不管,让二公司与我们司机自行商议。(此原话有录音及司机代表为证)。
二、没有收费依据。所有的收费必须具有法律依据,否则均为非法。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之规定,只有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才能确定收费项目。因此,二公司无权代任何行政机关实施收取智能终端系统的安装费用,除非是中央级行政机关委托之。(只有一张并未注明是由哪个行政机关代收的图片为证)。
三、收费主体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法律规定,二公司作为车辆的发包企业,无权要求各出租车承包者自行出资安装智能终端系统,即使要安装也应由企业自行承担,以及后续的流量费用,维修费用。(经走访邻县,均由发包方出资安装,以及后续的流量费用和维修费用)。
四、收费程序非法。即使该收费项目具备法律依据,具体的收费标准应该先行公开招标,并依法组织听证,但二公司没有进行合法有效的招标听证会,大多数司机根本没有清楚的了解这件事,只得到了公司交钱装设备的消息,草草了事。凭何定价4980元/台的安装费用?何况二公司根本未出具详细的收费明细及合理的收费标准。事实上,二公司已经收取了数十台车辆安装费用但未出具正式税务发票。(安装缴费的有些司机只有一张收据条有些司机连收据条都没有)
综上,因收取安装费用的主体不合法、收费无任何法律依据、确定收费的程序非法、未出具正式税务发票等诸多原因,我们拒缴拒装的行为是有法律依据的。为了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现特此检举,恳望贵处予以严查,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企业立即纠正,否则我们将逐级反映!
2020年9月27日
附注:维权司机代表
承包人司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