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2 10:50:59来源:红网
珍珠路改造二标(紫霞路-陶源路)亮化工程讨要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的请示报告
尊敬的永州市市委市政府、市信访局、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领导:
我于2014年7月8号与永州市宏远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珍珠路改造二标工程项目部)签订路灯亮化施工协议,将路灯亮化工程以财政价格下浮38%分项发包给由姜涛牵头带队施工。
1、2015年4月安装完毕,因业主方与电业部门未协调好导致变压器一直未送电路灯未亮。
2、2016年2月1日在市领导亲临现场督导下才送电并亮灯。按合同约定路灯只要亮灯就付总工程款的60%。
3、2016年11月22日由市城投公司将路灯亮化工程移交给永州市路灯管理所,按合同应付清所有工程款。但至今共计拨付姜涛63万元工程款。(参照珍珠路一标改造项目财政给予路灯的结算标准,大楷还拖欠姜涛约80多万元左右,以财政决算为准)。
尊敬的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领导,我带领的民工施工人员从2014年8月进场施工,整个工程停停建建,施工方案多次变动,后经过市城投公司同意参照冷水滩区梅湾路改造方案,将原来的单杆路灯变更为双杆路灯于2015年3月底安装完毕。多次找永州市宏远建筑工程公司(珍珠路改造二标工程项目部)讨要工资,对方称永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没有给他们结算,他们也没有钱给我们。现还有40多名民工工资64万元及供货商材料款24万元左右无法支付,多次上门追讨工资无路的情况下,造成农民工多次拉闸断电,安全隐患层出不穷,永州市宏远建筑工程公司珍珠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部因该项目部股东太多,大股东张革平(电话18907396019)又非本地人根本无法和其见面,多次交涉他们股东之间又互相推诿,根本不予理睬。我们也向永州市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他们给予的回复是已经过了两年的申述期了,不予受理此案件,要我走法律部门途径,打官司又需要6万元律师费,而且又不一定能够拿回工资钱。
本人现因身患重疾,恐日后无力在传承办理此事,对农民工无法交代,现恳请相关部门领导给予关心。我承诺在收到工程款第一时间分发给农民工工资,此期间安抚好各农民工及供货商,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保证不聚众上访。我请求:该亮化工程已经由市城投签署合同整体移交给路灯管理所了,也就是已经认可了该工程验收并交由社会正常使用了。请求永州市城投公司给予分项结算,扣出该工程款项直接给我结算,我也好将工资结算给农民工。
珍珠路改造二标段路灯施工队
姜涛
电话:134****8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