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9-22 00:37:41来源:红网
强烈请求对新宁县丰田乡上丰村钟美聪非法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的报告
中共邵阳市纪委、邵阳市监委:
请求事项:
1.对上丰村委非法收取五保户龙松树及五保户龙银生共计5000元的行为进行清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钟美聪对上丰村16、17及18组的非法收取道路硬化费用共计80000多元的行为进行核查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3.做为一名丰田乡纪委干部(李兵勇)协助钟美聪通风报信,毁灭如实证据,并提供假证据没有为百姓处置公道、知法犯法的行为进行核查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事实和理由:
2015年间,原龙华村委(现合并为上丰村)在修建原龙华村四组(现系上丰村18组)村民龙松树(系五保户)的安置房,面积为35m2,修建成功之后,原龙华村的村干部钟美聪(现任上丰村副书记)、钟美茂直接到龙松树住处以请客吃饭的名义向龙松树索取了1000元现金。后因此事经乡纪委核查处理,融易新媒体,给予了钟美聪党内警告处分,但村民认为处理过轻、且尚有违法违纪行为未能查清。在2018年间,上丰村委为上丰村18组村民龙银生(五保户)修建安置房,面积为35m2,在修建之前,村干部钟美聪以争取安置房指标的名义向龙银生的胞妹龙满秀索取了4000元现金。
上述收费情况,是相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均属腐败问题,应依法予以查处。
2013年间,原龙华村三组(现合并为上丰村十七组)因本组公路水泥硬化,原龙华村委(现合并为上丰村)村干部钟美聪、钟美茂通知该组集资满足30000元并交至村委,接此通知后,原龙华村三组(现上丰村十七组)集资负责人刘青解、刘发校、刘俊等三人于2013年10月9日上午8时30分左右便通过丰田信用社的存折当场支取现金30000元并当场直接交于当时的村干部钟美聪、而钟美茂当时也在现场。
2015年16组集资款3万元,18组2万多元,而实际上三个组的道路硬化费用上级政府已足额作出安排,无需村民集资,当时村干部钟美聪便以活动费的名义收取16组、17组、18组的总金额8万多元集资款。公路硬化后,村委及其村干部钟美聪对公路所花费用及各组集资款的开销问题未作任何结算和说明,存在有明显侵占集资款及私分上级安排经费的嫌疑。对此,原龙华村委(现上丰村委)应予向集资村民一个明确的交代,并对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因此对村干部这一行为应予以依法查处。
报告人:见(有关邵阳市新宁县丰田乡上丰村(原龙华村)村民签名见附页)